西安临潼法院:爸爸妈妈不爱了 但是他们都爱我西安市法院调解室_新浪新闻
5月26日,西安临潼法院立案法院调解了一起特殊案件。原告张和被告姚于2019年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姻子女由父亲姚抚养。后来,被告姚因事故致残,不仅经济来源急剧下降,而且抚养能力下降。随着孩子的成长,父亲照顾孩子的能力明显不足。母亲与父亲协商,要求改变孩子的监护权,但父亲不能放弃与孩子的感情,不同意改变。法院诉讼前的调解室在二楼。考虑到被告姚上楼不方便,家庭调解员张天宏同志在备案大厅临时设立了”移动调解室”调解此案。调解人在充分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并征求孩子的意见后,耐心细致地对原被告说:”你之所以争夺孩子的监护权,其实是因为你们都深爱着孩子,从你们的对话中深深感受到了这一点。但为了给孩子最好的生活和照顾,我希望你能面对现实,客观地分析什么对孩子真正有好处……”听了调解员的真诚建议,孩子的父母沉默了很久,经过深思熟虑,最后,为了让孩子更好地学习和生活,父亲同意孩子由母亲抚养,母亲也承诺父亲可以随时探望孩子,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申请了调解,立案庭立即向原被告出具了调解,特别来自”父母之爱”争议以最大化儿童利益的调解结果圆满结束。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许多孩子的心脏受到了伤害。为了让未成年人在监护权案件中感受到”爱还在”,临潼法院通过建立家庭调解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安慰,灵活应用诉讼前调解,努力通过司法判决积极引导父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温暖。作者:赵梦婷编辑:王晨伟编辑:郑黎波编辑:姚启明特别声明:上述文章仅代表作者自己的观点,不代表新浪的观点或立场。如果您对作品的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在作品出版后30天内联系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