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 余 郭燕 记者 庄剑翔)14年前,58 岁的扬州仪征男子老王(化名)和比自己小 27岁的女子陆走在一起。不久,陆说他怀上了老王的。多年来,陆先后向老王索要了22万多元的各种费用。然而,不是老王的,而是陆和前夫出生的。最近,陆因诈骗被法院判刑。 △陆某于2008年被警方逮捕,老王 58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浴室里遇到了比自己小 27岁的女服务员陆某,很快就被对方吸引住了。他们走在一起。不久,陆告诉老王他怀上了他的。老王很高兴,说的抚养费由他承担。同年 11 月,出生了。这时,陆已经回到了六合的家乡,所以他打电话给老王,告诉他们吃奶粉需要钱。老王立刻明白了陆的意思,给了对方4000 元。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们没有再联系了。2019年,缺钱的陆想到了老王,所以我打电话给对方要钱。这些次的原因是我和我的生病了,我的想上学等等。手头不富裕的老王不想亏待他的,走亲访友,只是凑了22万多元,给了陆4次。然而,这笔钱对老王来说是一笔巨款,他根本无法偿还。借款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钱,这让老王的家人感到警惕。经过反复询问,他说出了隐藏在他心中的秘密。家人觉得不对劲,就陪老王到仪征市公安局徐浦派出所报警。陆到案后,供认了骗取老王钱财的事实。陆解释说,2008年她和老王发生关系后不久就离开了浴室,在其他地方结婚了。根本不是老王的,而是后来和前夫出生的。当时她没有怀孕,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谎称有了老王的。没想到老王相信了。从那以后,她真的怀孕了,自然成了她和老王的关系。" 私生子 “。几年后,她和前夫离婚了,给了对方。2019年,陆计划开一家小店。因为需要装修,加上日常开支,她又开始了老王的想法,所以她打电话说她生病需要治疗费用,老王毫不犹豫地给了3万多元;同年,她还说有脑瘤需要去上海做手术,手术费用昂贵,拿走了老王拼凑的6万多元;几个月后,她拿走了11000多元,理由是必须支付学费和第二次手术。最后一笔钱用于她和她的新男友买房子。最近,仪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一审认为,陆谎称私生子生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求治疗费、营养费、学费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大,其行为构成欺诈罪。法院一审判处三年监禁,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记者图片)(现代快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