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网络舆情,某小区居民反映在收到的保供物资中,酱香肘产品真空包装袋内混有苍蝇。执法人员连夜赶赴小区开展调查取证,确认该产品确实存在混有异物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对涉案酱香肘的经销商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保供套餐A酱香肘、酱猪耳、酱猪头肉三种产品,其中酱香肘销售价格17元.8元/包。当事人销售混合异物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六)项"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加剂生产经营腐败、油脂酸败、霉虫、污秽、混合异物、掺假或感官特征异常"根据规定,闵行区市场监督局计划对当事人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闵行区市场监督局启动长三角执法案件处理合作机制,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发市场监督部门发出协调函,调查产品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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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物资酱香肘真空包装内混有苍蝇,闵行一公司被罚10万闵行区酱香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