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宜昌市城区“清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一年时间全面清除城区积存违建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平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龚伟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张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宏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刘可健回答了记者关于相关问题的问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珊珊主持了新闻发布会。3月9日,宜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清除非法建设行动”(以下简称"清违行动")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将在宜昌市举行"清除非法建设“解读实施方案。 **县 市同步全面清除积累的违法建设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按照规定,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帮助实施城堡建设项目,促进国家文明模范城市建设“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协调联动、防控第一"在宜昌市区开展原则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清违行动”,全面清除积累的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无违建城区”。县市同步发展"清违行动",把开展"清违行动"与建筑工程、文明典范城市一起创建"擦亮小城镇"、结合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和农村振兴,年底前与城市同步实现违法建设“清零”。市民可通过"宜昌市管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互动"违建上报"平台或电子邮件(邮箱:[email protected])举报违法建设。城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宜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宜昌市城区“清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一年时间全面清除城区积存违建 **分 步推进拆 改并举创建"无违建城区" **根据实施方案,3月进行"清违行动"全面宣传启动,自查自纠。地方和部门通过发布通知、发布通知、家庭宣传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动员居民(村)开展非法建设行为自查自拆。4月至9月是一个全面的关键阶段。“自拆为主,助拆为辅,强拆为底"以点带面为原则,分步推进,不断努力,实现主次干道违法建设“清零"目标。从9月旬至年底为拔钉扫尾阶段。拒不拆除违法建设的,采用"一户一策"等措施,集中力量克服困难。同时组织开展。“清违行动"回首往事,逐社区、逐楼开展违法建设查漏补缺。2023年1月20日前,市"清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估和报告结果。完善违禁工作制度,建立正常长效机制,巩固"清违"成果。此次"清违行动"将结合宜昌城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治理、重大项目建设等专项行动,协调拆除道路、拆除污垢、拆除改造、拆除绿色、拆除场景等工作。非法建设拆除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依法给予实物租赁或者发放租赁补贴。宜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宜昌市城区“清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一年时间全面清除城区积存违建 **刀片向内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自查自拆 **据介绍,市委、市政府对此次进行了介绍"清违行动"坚定的态度,要求"清除"而非"拆除"非法建设。同时成立了宜昌市城市清理违法建设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市、区领导干部"清违行动"保险联系点制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率先拆除违法行为"清违行动"突破口。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如实申报,立行立改,不能"当钉子"“护犊子”,涉及亲属违法建设的,应当主动劝说、配合整改。如实申报、按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责任。逾期未拆除违法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并限期拆除或者依法强制拆除。“吃,拿,卡,要”、打招呼、选择性执法等违纪行为,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依法严格处理妨碍、妨碍公务执行、暴力抗法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清违行动"工作将纳入市单位党建工作、文明建设和年度城市综合管理成果目标评价,对重视不足、组织不力、推进缓慢、不能按时完成违规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追究责任。(记者郑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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