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30日讯(记者) 江苏北极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坚)曾轰动一时的空壳公司("北极皓天")如今,非法发行1亿元私募债现在迎来了新的情节发展。# 图为锦龙股份发布的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5月29日晚,金龙股份宣布,公司最近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裁定结果显示,撤销江苏省南京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事判决507,驳回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创新")起诉。 这意味着中山证券不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九年前,即2013年,江苏公司北极浩天伪造财务信息,骗取交易所备案,无实际经营和零纳税额,通过虚拟认购发行私募债券1亿元。债券到期后违约。认购方之一的私募股权中金创新于2017年将中山证券告上法庭,理由是中山证券作为债券承销商未履行尽职调查责任。中金创新认为,中山证券应对北极浩天的违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证券公司和私募股权公司之间的怨恨已经持续了五年。作为涉案中介机构,最新裁决意味着中山证券暂时赢得中金创新。由于上述裁决,金龙股份表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山证券预计负债5237.收回55万元,计入当期收入。 然而,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虽然中山证券此次不需要连带赔偿,但案件暴露出,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中介机构在筛选项目、业务运营和公司内部控制方面仍存在遗漏,有值得改进的空间。中介机构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把关责任",从而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增强依法合规意识。 此外,将非法公司发行的私募股权债券包装成基金金融产品发行,中金创新案中不是"白莲花"的角色。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证券公司和私募股权相关从业人员作为证人提供了资本市场上罕见的、自始至终欺诈的旧案的供词,双方付出了痛苦的代价。多年后,证券公司和私募股权公司的怨恨再次警告包括公司发行人、中介机构、私募股权等角色,应随时保持忧虑、法律和合规意识。 零纳税空壳公司发起1亿元私募债务 本案可追溯到2012年。2009年底,公司位于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的北极浩天正式成立。成立三年后,即2012年,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佳业与其亲属实际控制人讨论,联系中山证券计划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股权债券,金额不超过1亿元。此时,北极浩天已连续三年,即2010年、2011年、2012年未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由于缺乏资金,公司尚未完成生产,并始终关闭。 为实现融资,北极浩天与中山证券编制了《江苏北极浩天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通过隐瞒公司尚未完成投产、无销售收入、无利润的重大事项,提交虚假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一系列资料。2013年3月11日,北极浩天“骗取”中山证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商,金额为1亿元,债券期为3年,销售期为6个月。 但债券备案后,由于投资者认购意向不足,发行可能会失败。根据裁定,在债券销售到期前,杨佳业和实际控制人通过朋友找到了两位企业主,借了两笔过桥资金,分别以江苏佳怡英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的名义虚假认购700万元,以深圳华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虚假认购6000万元。此时,嘉实公司第三人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公司")也有认购意向。 最后,嘉实与北极浩天签订认购协议,认购面值2700万元“13北皓天"嘉实公司根据《认购协议》支付认购款2700万元,私募债券约定债券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和违约责任。 2013年9月11日,北极浩天成功发行债权代码"125147”、简称为"13北皓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实际发行金额为9400万元。发行后,募集资金首先进入中山证券账户,扣除发行承销费后返回北极浩田。其中,中山证券获得了268万元的债券发行费。 债券发行引来中金创新,2016年6月27日,公司与嘉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中金创新以2635万元受让嘉实持有的上述面值为2700万元的债权,按约支付债权转让款。 在上述发行中,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同意为私募股权债券提供全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信达公司南京分公司向所有私募债券债权人出具担保函。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债券本息,并约定担保期限。 中金创新“踩雷”,中山证券赔偿
该矿始于2013年,于2016年正式引爆。由于资金链断裂,北极昊天未能在2016年9月9日债券到期后按约定支付本金和利息。中金创新还发现,北极昊天根本没有投入生产。2017年,中金创新向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北碚昊天、中山证券、信达及其南京分公司,也就是说,这起诉讼导致;争议("e;);。金融美联社记者注意到,金龙股份于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18日、2018年3月13日、2018年6月1日、2018年11月9日、2021 4月10日和2022年5月28日七次披露了诉讼进展情况
中金创新认为;13“北好天”;私募债券发行后,北极昊天未按约定支付本息构成严重违约,应立即向中金创新偿还本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信达公司南京分公司和信达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中金创新还要求中山证券对北碚昊天的违约承担连带责任。中金创新认为,中山证券作为北极昊天债券的承销商,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尽职调查,未履行验证发行募集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义务。承销仍在明知或应当知道发行人和担保人存在严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下进行,直接导致投资者基于对中山公司的信任购买相关债券,因此遭受巨大损失
根据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17)苏0282民初6889号,中金创新的具体主张如下: 一、,北极昊天立即向中金创新支付债券本金2700万元,利息594万元(按约定年利率11%计算),违约金3853980元(按逾期本息的0.05%计算,至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暂定至2017年3月3120日),信达南京分公司、信达证券、中山证券、杨家业、赵克鹏、周根浩、杨锡伦、吴景泉、孙润光(当时中山证券的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北碚昊天第三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共计36793980元,本案律师费30万元由北碚昊天、信达公司南京分公司、信达公司、中山证券、杨家业、赵克鹏、周根浩、杨希伦、吴景泉、孙润光承担;第四,本案诉讼费用由北碚昊天、信达南京分公司、信达公司、中山证券、杨家业、赵克鹏、周根浩、杨希伦承担,吴敬泉、孙润光。中金创新在审理过程中明确,第一次申请的后续违约金以3294万元的总本息为基础,自4月1日起按每天0.05%计算,2017年至实际还款日
金融美联社记者注意到,该案最终被移送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由于该诉讼涉及刑事审判,法院裁定依法中止诉讼。2019年5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北极昊天犯欺诈性发行债券罪,并处罚款1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犯欺诈发行债券罪,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北极昊天需要向投资者返还并赔偿违法所得
案件澄清后,中金创新与中山证券的诉讼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21,法院一审驳回了上述中金创新的部分索赔,仅认为中金创新的部分索赔成立,包括中山证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中山证券不接受上述判决,认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结果是,法院撤销了上述民事判决,中金创新的索赔被驳回
中山证券报价;看门人“;违约,一旦受到惩罚𞓜 从交易所提交材料到虚假认购,可以说这是一个;“最后一个错误”;违法者将自食其果
虽然中山证券目前不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从发行的角度来看,中山证券在非法发行债券的过程中似乎没有履行尽职尽责义务
#图为项目经理徐某与当时中山证券员工崔某的口供。根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苏02刑初49号,杨家业表示,2012年,在听朋友说当时的国家政策可以为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券后,他认为可以试试。因此,他选择中山证券帮助他为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券,金额不超过1亿元。起初,人们同意它是承销,后来,它是在佣金的基础上出售的。中山证券项目经理为徐
根据判决内容,杨家业根据徐先生提供的材料清单准备了相应的材料,该清单于2013年3月左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通过。中山证券的徐先生表示,崔先生负责财务尽职调查。他负责财务以外的尽职调查。然后,他和崔先生将尽职调查报告和其他备案材料提交给公司批准。崔证实,北极昊天项目只负责财务部分。有时相关财务信息是企业发送的,有时是徐带回的,徐负责其他事情。 结合上述口供,中山证券彼时的风控或是形同虚设,但这不妨碍该券商债券业务的勇猛。201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公司正式同意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债券承销业务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山证券的强势业务。据中国证券协会披露,2017年被中金创新上诉时,其总资产在全国98家证券公司中排名67位,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人数21位。2020年,中山证券在102家证券公司中排名72位,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排名15位。 图为中山证券2021年年报内文,提出了对内控问题的重视 2021年,中山证券并不容易,其实营业收入是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亿元-4920.88万元是为数不多的亏损券商之一。至于归属于母亲的净利润下降,中山证券解释说,2020年8月,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函,暂停新的资本消费业务。导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公司部分持仓债券估值下降,公允价值变失。 根据裁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山证券已计提预计负债5237.收回55万元,计入当期收益,可能意味着中山证券可以在2021年盈利。 在债券业务方面,中山证券指出,该公司于2021年作为主承销商或联合承销商发行了多只债券和ABS产品,继续做好股权业务、上市企业和债务业务的监督工作。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不断优化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履行尽职调查、质量控制、归档、承销、持续监督,加强投资银行业务前、中、后的风险控制,防止经营风险和经营风险。 还需要中金创新“反省”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作为原告,中金创新并非在这笔交易中"无辜者"。# 图为裁定书中金创新人员的相关口供 据判决中,中金创新相关负责人表示,中金创新受上海新泉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星空开阳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转让。随后,中金创新将北极浩天私募股权债券包装成2700万元的基金金融产品"中金创新创益1号",公司投资1200万元购买部分,深圳星空开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460万元购买"中金创新创益1号"基金。这两家公司都没有资格发行基金。他们利用中金创新资格购买北极浩天的私募债券。# 图为中金创新2021年收到的纪律处分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中金创新注册时间为2014年6月4日,目前正在运营的产品有22种,延期清算4种,提前清算14种。公司员工5人,根据私募股权网络数据,中金创新目前的管理规模为20亿至50亿。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2021年中金创新因展业违规被中国基金会罚款。中国基金会认为,中金创新存在高管兼职违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信息未如实填写等问题。要求公司限期改正,暂停其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备案三个月。值得一提的是,中金创新不承认上述中国基金会协会的处罚,并进行了辩护,但中国基金会协会最终保持了原来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本文起源于财联社记者 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