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被拐妇女对加害人的暴力行为应视为自卫
全国政协委员、好天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正福长期以来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在今年两会期间,他准备提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七条建议。朱正福建议,购买应与绑架和贩运以及任何有助于维持和恢复受害者拘留状态的行为是同一罪行,拐卖过程中的胁迫和侵权行为应视为拐卖或收买的共同犯罪行为。他建议修改刑法第241条,以处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的犯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四十条关于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改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买三名以上妇女、儿童,强奸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或者非法拘留、强迫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工作,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造成重伤(包括严重精神病)、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被害人被绑架、贩运或收买的过程中,任何有助于维持或恢复被害人被拘留、胁迫或侵权状态的行为均应视为绑架、贩运或收买的共同犯罪行为,并依照《刑法》第240条或第241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从1980年《婚姻法》到2020年《民法典》,相关规定规定,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但是,应如何承认被绑架和贩运妇女的婚姻?朱正福表示,基于贿赂犯罪行为的婚姻收养关系应从一开始就被视为无效,因为它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产生任何与婚姻收养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他还建议扩大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从被害人被拐卖之日起至获救之日,应当排除对被害人和救助者的自卫和救助行为适用过度防卫。受害者对犯罪者实施的所有暴力行为都应被视为自卫行为
朱正福认为,目前最紧迫的是对全国范围内可能被绑架和贩运的妇女和儿童进行全面调查和营救。3月2日,公安部宣布,从3月1日至12月31日,公安部启动了打击贩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和调查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线索,重点查处涉嫌绑架者。他建议,那些本应知道但不知道、未报告信息或救援延迟的人可能被免职。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对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以任何方式阻碍救助的,根据不同情节,分别以妨碍公共服务罪、聚众阻碍救助受贿妇女儿童罪、收买妇女儿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