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郭帅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罚款和赔偿义务17900元,违反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或其他能够履行但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人)被两源f048132f-4756-4275-b78c-e2366508952b人民法院依法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户籍位于河南省商丘市两源f048132f-4756-4275-b78c-e2366508952b官塘乡圣武楼村郭老家村81号。欢迎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行踪和财产线索,举报高消费、转移或隐瞒财产、逃避执行等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郭帅快来缴纳罚金及退赔1.79万元
执行案件编号:(二千零一十九)渝1402志3881号 备案日期:年月24日,2019年 被执行人姓名:郭帅 年龄:30 性别:男性 身份证号码:41140219006148237 执行法院:良源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9)渝1402刑初391号 有效法律文件中确定的义务:一、被告郭帅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监禁,并处罚款15000元
2、追回违法所得2900元,返还被害人
被执行人履约情况:不履约 被执行人违约具体情况:拒绝履约 户籍所在地/惯常居住地:郭老家村81号,河南省商丘市梁元区官塘乡圣武楼村
案情:自2017年1月起,以张建芳(已判刑)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员有余启兴、盛坤、赵白当、周岩、杨亚鹏、周莱东、胡永良(以上均已判刑)和被告郭帅,事先组织策划分工,各负其责,并通过摸瓷敲诈受害者钱财。张建芳与余其兴等人提前驾车在酒店、KTV门口伏击。受害者酒后驾车上路后,他等待机会追上并撞上受害者驾驶的车辆,造成事故。他威胁要向受害者勒索钱财,理由是受害者酒后驾车时必须报警。受害者在取出钱之前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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