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点,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判处被告郭美美、王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款20万元;被告王邹雅有期徒刑7个月,罚款1万元。 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郭美美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判决被告郭美美、王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郭美美和王邹雅分别于2021年1月和2月起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出售,明知赵某(另案处理)出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到案发时,被告郭美美卖了100多盒减肥糖,收了7万多元。与此同时,被告郭美美还帮助被告王邹雅向赵订购并付款,共同销售4盒减肥糖,收取2796元。事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减肥糖中发现了西布曲明的违禁成分。 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郭美美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据报道,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虽然它有一定的减肥效果,但它可能会导致高血压、心率加速和其他副作用,严重时会导致死亡。它的减肥机制是抑制食欲,你不想吃东西,但也会增加你的消费。两者的结合减轻了人们的体重。西布曲明的风险大于收入,服用它可能会对心脑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也可能导致中风甚至死亡。早在2010年,中国就宣布停止在中国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但仍有一些不良企业为了利益,非法添加减肥食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郭美美、王邹雅的行为构成了有毒有害食品销售罪。 (原标题郭美美再次入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年6个月。编辑 吴莹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