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0月18日电(记者蓝天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18日公开宣判被告郭美美、王邹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郭美美二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罚款20万元

根据上海轨道交通检察院、公诉机关、被告郭美美被告邹亚的指控,分别于2021 1月和2021 2月起执行,知道在赵某(另一起案件)经营场所出售的食糖中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但仍以699元/盒的单价出售。为了犯罪,被告郭美美出售了100多盒减肥糖,并收到了7万多元。同时,被告郭美美还帮助被告邹亚向赵某订购并支付了四盒减肥糖,收到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公诉机关认为被告郭美美、王邹亚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郭美美二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罚款20万元;被告邹亚被判处7个月监禁,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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