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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偶像市场中,蔡徐坤绝对是备受瞩目的存在。
凭借着《偶像练习生》C位出道的他,始终占据着明星热度榜首,发一条微博恨不得有上亿的转发,分分钟创造了现象级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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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火爆」伴随着的则是「质疑」不断,自"偶练"第一期亮相以来,蔡徐坤的妆容、穿搭等方方面面就饱受争议,一言不合的热搜榜体质更是让无数人反感。
终于,这种不满情绪在NBA新春邀请蔡徐坤当形象大使时达到了巅峰,"黑"蔡徐坤的言论和视频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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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几天前,蔡徐坤终于采取了行动,向恶搞自己视频的聚集地----B站发了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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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先跟着主页君来看看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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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要告B站
结果却被B站反讽
自从蔡徐坤成为NBA篮球大使那天起,只要在B站搜索「蔡徐坤」,你就会陷入鬼畜的世界....
而其中最火的、被恶搞最多的,就是蔡徐坤的打篮球视频,最高播放量甚至可达到600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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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蔡徐坤秀球技视频衍生出了六小龄童、吴亦凡、华农兄弟、孙笑川以及PDD等多个AI换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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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换脸六小龄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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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换脸卢本伟
随手给大家看几个B站上的鬼畜视频的GIF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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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篮球砸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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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起溜溜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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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火影风"
以及备受欢迎的表情包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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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UP主手绘700帧,"完美还原"蔡徐坤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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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主对此的回应则是:

"当他们黑鹿晗演技的时候,我没有跟风,因为我不会演戏;当他们黑吴亦凡说唱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会说唱;当他们黑蔡徐坤打篮球的时候,我要站起来了,因为我真的会打篮球。"
由此可见,真正引起大家反感的则是"蔡徐坤打篮球水平很差,但却硬被包装成篮球高手",而且自我感觉十分良好。
比如在"偶像练习生"的化妆间快问环节中,节目组曾问蔡徐坤:
"之前有表演篮球吗?"
"喜欢打篮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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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对此的回答则是:
"我超爱打篮球的。"
"我在美国的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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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之后,节目组和蔡徐坤的团队居然就这样将蔡徐坤的篮球技术作为明星才艺卖点和爱豆独特人设,大肆渲染和吹捧。
我就想问问用儿童球框霸气扣篮,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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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NBA篮球大使一事,更是让无数球迷倍感不满,在B站制作鬼畜视频则成了他们的一种宣泄。
当然,对于大多数吃瓜群众来说,B站上与蔡徐坤的相关视频无非是用来给"平淡乏味的生活增添些乐趣"的存在罢了。
很多网友表示:
"本来自己对蔡徐坤的相关内容还有些抵触,但在看完各种鬼畜版本后,居然莫名其妙地真香起来,简直欲罢不能!蔡徐坤就是自己无聊生活的一束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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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反倒因此出了圈,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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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蔡徐坤和他的团队及粉丝可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这些视频严重侮辱了自己的偶像。
4月12日傍晚,蔡徐坤的粉丝团官微宣布,已针对B站上各种恶意剪辑辱骂暴力血腥视频,给该站发去了律师函,如果B站再不删除侵权内容,将会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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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在蔡徐坤律师函警告B站后,他的粉丝们也开始大张旗鼓地为自己的爱豆鸣不平,主要集中在B站上的恶搞视频实在是太过于血腥和色情,还拿出了相应截图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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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截图中除了刚才主页君提到的换脸视频外,其他的主要是各种模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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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个所谓血腥画面应该不是B站视频的截图,不仅B站的水印和编码一个都没有,而且据一众站友反馈,在B站如今严格的审核尺度下,根本不可能过审,更别提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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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称,这很有可能是粉丝自己P的图,为的就是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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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m...这种操作也是服气的。
不过很快,继"你篮球打得真像蔡徐坤"后,"你发律师函像蔡徐坤"的梗也被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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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课代表也来修改了一波该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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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哔哩哔哩在官方微博的回复称,"律师函经热心网友转发后已收悉",言外之意是律师函人家根本还没收到,不过粉丝们买的热搜,人家可是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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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主页君倒是有点好奇这场官司应该如何打了:
"请问哔哩哔哩用户是如何侮辱蔡徐坤的?"
"他们发蔡徐坤打篮球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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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调侃道:
如今蔡徐坤可是被标榜成国内虚假流量的代表,而他举报的正是自己流量最大且最真实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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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曾被央视点评微博流量造假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在B站上常年被恶搞的其他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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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自己被恶搞后
其他人的反应是....
众所周知,鬼畜是一种已经非常普遍的恶搞娱乐视频形式,B站作为国内鬼畜视频的最大平台,无数明星曾在这里被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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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局座、唐国强,到后来的六小龄童、黄子韬、吴亦凡...他们在B站上被恶搞的程度根本不亚于蔡徐坤。
局座张召忠在得知自己在B站被鬼畜后,反而非常欣喜,称自己:
"不仅上B站,还把这个APP给下载了";
"这样自己就能和年轻人打成一片了";
"我特别喜欢你们用这样的表达方式,表达你们真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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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花甲高龄的局座面对B站的恶搞显得十分淡然和通透,在他看来"B站是年轻人的聚集区,要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靠别人包装起来的玩偶还是慎入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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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抱有这个观点的是唐国强老师。老版《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的片段早已成为b站被广泛传播的鬼畜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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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饰演诸葛亮的唐国强本人一点都不愤怒,反而表示特别喜欢自己的鬼畜,对此引以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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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止一次在节目上谈起自己在B站被恶搞的看法。
"我是唐国强,三国饶舌王,在B站,饶舌我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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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当年我演诸葛亮,今天的年轻人,拿什么做鬼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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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局座和唐国强老师人家的气度,再看看蔡徐坤团队此举,立判高下。
在B站上被黑得最惨的要数六小龄童老师了,视频最高的点击量直逼蔡徐坤打篮球,什么"文体两开花" "老艺术家跌落神坛"各种鬼畜标题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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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面对记者采访时,六小龄童却表示自己会积极听取网友们的意见,但也希望大家能够消除对自己的误会。
对比蔡徐坤起诉B站的行为,大家纷纷刷屏表示:"六老师,对不起" "章老师,我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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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雷军直接在官方发布自己的鬼畜"Are you ok",张学友直接面对镜头说"希望大家多用我的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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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君先用为敬嘻嘻嘻
附上雷军老师的B站视频,主页君看了不下5遍:
当然,B站上的鬼畜视频前几名,自是少不了wuli韬韬----黄子韬和电音之王----吴亦凡。
黄子韬自然就不用说了,各种恶搞他的表情包以及视频截图,他自己还在用得不亦乐乎。
当有记者问起时,他也丝毫不忌讳这个话题,还笑呵呵地表示"那个狗带吗?我也会用啊,看哪个说话让我不爽的,我就用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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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吴亦凡基本上也处于"放任不管"的状态。吴亦凡的Freestyle、Skr等口头语以及他的影视片段,没有一个能逃过"B站鬼畜"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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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个面它又长又宽,这个碗它又大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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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苏韵锦,你这里欠我的用什么还":
9秒钟,还挺圈粉
而这些视频的音效无一例外的全是电音,吴亦凡被B站水友亲切地称为"B站最大发电机",被黑成这样的吴亦凡,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倒是通过蔡徐坤一事,让无数UP主意识到了吴亦凡的「好」,纷纷喊话让大家来B站给吴亦凡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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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从虎扑公敌到B站发电机,吴亦凡算是借助蔡徐坤实现了完美逆袭,不过归根到底还是肚量问题。
作为爱豆,蔡徐坤可以说业务能力并不差,有实力也有人气,但是单说打篮球一项,确实技不如人。
既然技不如人,就不要拿这个点来包装自己,大肆宣传,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非得拿蹩脚的球技去给自己贴金,那也难怪大家会觉得反感。
所以演变成今天这个局面,与艺人及其团队本身的"强行操作"不是毫无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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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公众人物在享受关注度带来的收益时,也一定要禁得起公众的质疑和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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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听打Call声
那就要受得起公众质疑
在回应蔡徐坤起诉自己一事时,B站推荐了一篇关于公众人物名誉权的评论文章《从范志毅败诉,看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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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毅事件发生于2002年的6月,当时的《东方体育日报》转载一篇《某某国脚涉嫌赌球》 的文章。
该文称:
"有未经核实的消息透露,6月4日中哥之战,某国脚竟然在赛前通过地下赌博集团,买自己球队输球,并且最关键的时候失位,两个失球都与他脱不了干系。"
而此国脚直指当时大名鼎鼎的亚洲足球先生范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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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范志毅起诉《体育日报》称自己的名誉受到了侵害,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块。
随后上海静安区法院于2002年12月18日做出一审判决:对范志毅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
"本报道消息来源并非主观臆造,从文章的结构和内容上看,旨在连续调查赌球传闻的真实性。即使范志毅认为报道指名道姓有损其名誉,但在媒体行使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作为公众人物的范志毅,对于可能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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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静安区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地把"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和"一般公民的名誉权"问题区分开来,在B站推荐的那篇文章中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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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在名誉权官司中,对公众人物和对一般公民的处理进行区别是由于公众人物的言行往往引起社会关注,牵动社会舆论,产生社会影响。
他们本就拥有着更多的社会资源,自然承担着更大的社会责任,理应接受更加严厉的社会监督。也就是说既然公众人物享受到了社会影响力带来的便利,自然也应当对于舆论监督予以容忍和理解。
这一点不仅在中国的法律是这样,在美国的法律亦是如此。
同样是在B站推荐的那篇文章中,提到了美国法律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规定,并且举了一个经典案例:
1960 年,《纽约时报》刊登了一黑人组织指责蒙哥马利市警察局长--沙利文镇压黑人运动的广告,沙利文提出起诉,他列举了广告中的材料有几项是不真实的,结果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时候,认为沙利文理应败诉,否认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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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书中,最高院认为:
提倡大胆的辩论有利于社会,而在辩论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不准确的说法。如果抓住这些错误说法加以惩罚,就会遏制这种重要的讨论。
再举一个例子,在美国有一种专门造谣和吹牛的报纸,上面有很多关于公众人物莫须有的报道,不过也没人把它当真,只是作为消遣打发时间用的。
曾有一个教授对于该报纸的报道提起民事诉讼,结果也很明显,自然是败诉了。因为这种报纸本身就是专门造假的报纸,没人真的觉得报道所言属实,自然也不存在实际的损害。
正如知乎答主、法律话题的优秀回答者@王瑞恩老师所言:
在美国法律中,针对公众人物所发表的言论,即使存在不实信息,只要没有真实的恶意,自然也不构成诽谤。
而在此次蔡徐坤对战B站事件中,大多数网友对于蔡徐坤都是没有恶意的,那些所谓的鬼畜和恶搞视频无非是B站的一大特色以及某些UP主对于蔡徐坤的调侃和质疑罢了,有人偏爱,自然就有人不喜欢,毕竟是公众人物,总是要站在聚光灯下被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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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强迫你去成为公众人物,没有人一定要让你端起爱豆这碗饭,既然你选择了走这条路,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了源源不断流量带来的鲜花和掌声时,就一定要承担起公众的监督和质疑,当然对明星的网络暴力是坚决不允许的。
只是别站在高处的时候被人簇拥着夸奖,自认为是"万众瞩目的明星爱豆",结果稍有不同的声音出现,就立刻哭着喊着说"自己还是个20岁的孩子,不过也是个普通人",这样的吃相真的有些太难看了。
ref:
《从范志毅败诉看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79/9514/879814.html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3796591/
https://weibo.com/bilibiliweb?is_hot=1
https://sports.qq.com/a/20101019/000262.htm
知乎回答如何评价蔡徐坤宣称将起诉哔哩哔哩?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9839951/answer/649316448
知友:王瑞恩(594 赞同,法律话题的优秀回答者):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9839951/answer/649965409
公众号法科奥夫(ID:fakeaofu7):
《蔡徐坤向b站发律师函:细思极恐,为什么他连衣食父母都要起诉?》
公众号塑最(ID:soozy2017):
《蔡徐坤律师函警告后,B站300万网友哭着向吴亦凡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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