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官方网站4月6日宣布,银监会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银行保险服务农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银监会督促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1 1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43.2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1.83%。普惠性涉农贷款余额8.88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7.48%,高于各类贷款平均增速6.19个百分点。2021,农业保险将为1.78亿二级农民提供4.72万亿元风险保障

据悉,通知围绕金融服务全面推进农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深入细致的思路,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避免大规模减贫两条底线。从确保农业金融投资稳定增长、优化农业金融供给体系和机制、聚焦农村振兴重点领域、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加强保险作用,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通知提出了确保农业信贷投资稳定增长的总体目标。要求各银行业机构继续将涉农和普惠涉农信贷计划分开列出,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实现差异化普惠涉农贷款增长目标。各银监局、保险监管局要科学制定本辖区县级存贷比提高方案,持续监测县级信贷资金的适应性和县级保险担保水平,推动13个粮食主产省粮食主产县农业贷款余额继续增长。拟力争在832个扶贫县实现贷款余额和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持续增长;扶贫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稳步增加;160个国家重点农村振兴援助县贷款平均增速高于国家贷款增速

通知提出要优化农业金融供给体系和机制。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大再贷款力度,支持农村振兴;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大了第一批贷款客户的扩张力度,为之前没有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服务,并将县存贷款比例提高到合理水平;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断提升农村振兴服务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审慎化解风险,完善省级合作社治理机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

通知要求我们要围绕农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构建农村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继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根据需求,加强中长期贷款等适当信贷服务。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公共信息和名单,根据新型主体的需求特点,积极开展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各银保局要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梳理辖区内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等重点项目的信贷和保险需求,及时组织项目推广和融资对接

通知呼吁提高城市农民等新市民的金融服务水平。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重点关注吸引更多农民进城的行业和地区,加大信贷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根据农民金融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要求各银保监管局因地制宜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专项调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作为建设农村金融服务振兴创新示范区的重点内容,为努力形成一些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通知提出要加强保险在农村振兴中的作用。要求保险机构提高农业保险覆盖水平,对三大粮食作物实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对粮食主产省、县实行全覆盖,探索甘蔗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大力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要求寿险公司扩大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养老险等寿险产品的供应,以满足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居民的需求。按照《中国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提高农业农村保险承保和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愿意尽一切努力保护;所有应付报酬;“快速补偿和提前补偿”;为积极、快速、合理地开展承保和理赔服务,《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各银监局、保险监管局要推动辖区内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完善涉农主体信用增级机制和涉农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有效防范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纠正过度授信、违规收费等不当行为,引导农村各类银行和保险机构进行错位良性竞争,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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