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布,被告谢长军,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以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罚款,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十七年有期徒刑,并处六百五十万元罚款;谢长军受贿所得的财产及其亲友为牟取非法利益而非法取得的利益和有关孳息,应当追回并上缴国库。谢长军在法庭上表示,他将服从法庭裁决,不会上诉
图片来源:中央电视台。通用域名格式𞓜 经审理,被告谢长军在2002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其龙源电力公司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以及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工程承包、调岗、,人员入职等 2012年至2013年,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联方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的财产,金额超过6042万元
,2004年6月,谢长军利用龙源电力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安排下属企业以高于市场391万元的价格向特定关联方经营的公司采购货物,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失,谢长军在龙源电力公司任总经理期间,为个人利益行事, **违反规定,决定将1.7亿元公款移交他人理财, **结果,资金被他人长期占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93多万元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谢长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应该依法惩处。谢长军受贿数额巨大,多次为他人升职调职。他受到了严厉的惩罚。鉴于他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亲友的非法牟利行为和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掌握的滥用职权等受贿事实,对非法牟利亲友罪构成自首,认罪悔改,积极返还赃物,受贿赃款赃物以及非法牟利亲友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已经追回,情节需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随后作出
判决(原名:1.7亿公款移交他人理财,原国电集团副总经理谢长军一审被判处17年)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