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徐倩)6月15日,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青岛市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在贷款额度方面,青岛市提高了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如果贷款申请人单方面申请贷款,则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金额应从36万元增加到50万元
根据现行政策,贷款金额按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存款余额的15倍计算,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该在53300元左右,才能达到80万元的最高贷款金额;个人贷款额度应达到50万元,账户余额应在33300元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在青岛,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单职工36万元,双职工60万元
编辑:吴欣校对: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