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郭延志为;双开
新京报快讯据北京青峰官方微信消息,日前,北京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郭延志进行了案件审查和调查,严重违纪违法
经调查,郭延志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从事迷信活动;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侵犯国家购房利益的礼品;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和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案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郭延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失职,涉嫌受贿。在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他仍然没有停下来。他的性格很严肃,影响很坏。他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开除郭延志党籍、公职,没收违法违纪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产一并移送
郭燕芝简历郭燕芝,女,汉族,1966年5月生于山东莱州。他于2004年1月入党,1988年7月开始工作。他拥有在职博士学位
1988年7月,担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5年3月,担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法官
1995年9月,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庭助理法官
2002年10月,2003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执行庭助理法官;2008年4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庭法官,2009年11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主任、法官;2009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第二执行庭法官;2011年5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执行庭代理庭长,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执行庭庭长;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院长、法官;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庭庭长、法官,2016年5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2019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二级高级法官赵曦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