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郭燕枝被"双开"根据北京市纪检监察委员会9月23日的通知,北京市纪检监察委员会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民法院前院长郭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经调查,郭失去理想信念,忽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搞迷信活动;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礼品,侵犯购房国家利益;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案件处理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行为,涉嫌贿赂犯罪,十八届甚至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后仍不收敛、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认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律处分委员会议,决定移送郭严肃处分。所涉及的财产将一起转移。今年3月12日,北京市纪委官方网站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郭延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郭延志被调查当月,北京市纪检监察委员会官方网站转发了《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文章《严格调查司法公正蛀虫》,文章中提到了郭延志。文章称,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贵清接受了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这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李建平、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郭延志在北京市法院系统落马后的第三名领导干部。“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执法松懈、司法不公平、司法腐败仍然是当前人民强烈反映的突出问题。有些案件没有立案,有罪,有些管辖,干预经济纠纷济纠纷;有些滥用强制措施,非法扣押和冻结财产;有些处理关系案件、人类案件、金钱案件,甚至徇私舞弊、贪污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信誉和法治权威,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郭燕枝简历郭燕枝,女,汉族,1966年5月出生,山东莱州人。2004年1月入党,1988年7月工作,在职博士学位。1988年7月,他担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995年3月,他担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5年9月,他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助理审判员;2002年10月,他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执行判员;2003年12月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2008年4月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执行办公室负责人、审判员;2009年11月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执行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2009年12月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执行第二庭院长;2013年3月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执行第二庭院长;2013月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官;2013月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执行第一庭院执行第二庭院执行第二庭长;2013月2013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6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2019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newblog/post/865d21b3)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2021年3月被调查。责任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