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新闻 **摘要:疫情期间公布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一批疫情期间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涉及物资供应、团购、方舱医院集体用餐等。根据协议,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大润发春申店)采购真空包装食品与苍蝇混合"提供材料套餐A"分发给闵行区梅陇镇居民。“提供材料套餐A"包括酱肘、酱猪耳、酱猪头肉三种产品,每套120元,共购买13983份。当事人联系其长期供应商上海正明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正明食品有限公司联系安徽思味坊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上述产品。今年4月18日,该批产品送至梅陇镇,作为供应物资发放给居民。由于疫情的影响,当事人没有检查这些产品。有居民收到材料后,反映一袋真空包装酱肘的袋子里有苍蝇。闵行区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到居民家取证后,确认问题是真的。经当事人确认,该问题产品确实是其采购的材料。安徽思味坊食品有限公司也确认只生产异物酱肘。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局对同批次样品的酱肘进行抽样,检验结果合格。事发后,当事人向居民补发了其他材料,并将上述含异物的酱肘换回。当事人销售混合异物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闵行区市场监督局依法从重处罚,并于5月18日作出没收当事人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万元。上海泽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团购冷冻鸡翅8个月后,疫情期间取得保供资格。今年4月8日,上海泽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了向居民区提供230份团购套餐的订单。该套餐包括猪骨、鸡翅、皮腿肉、卷心菜、土豆和洋葱,每个套餐售价130元。经调查,上海泽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疫情在家密封,上海苏申食品有限公司将直接向居民区提供应包装和分拣。“2020080402”,贮存条件为-18℃以下,保质期为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此外,两户人家收到的套餐中的土豆已经发芽,一户人家收到的套餐中的洋葱已经部分腐烂。此外,发现当事人只能从事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包括冷冻冷藏),未取得经营生猪产品的资质,但销售给居民的套餐包括猪筒骨、猪腿肉等生猪产品。由于疫情原因,当事人未实际从事团购商品的分拣、选择、运输和配送,未能对所售商品进行采购和检验记录。当事人的有关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食用法》(6.520,0.01,0.15%)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营业执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5月20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督局责令改正并罚款6.5万元。自今年4月11日起,餐厅工作人员不戴口罩,上海长乐快餐服务有限公司每天为上海申港路方舱医院提供两餐。此后,当事人在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中暴露了许多问题。截至4月22日,当事人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规定的经营者名称为上海安生快餐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为"集体餐饮配送单位:桶饭1000份”。4月29日,当事人员工陈某分餐室分餐时没有戴口罩。5月3日、5月5日、5月6日,当事人员工朱在分餐室内没有戴口罩或工作服。4月30日,当事人上海某公司购买350箱。“紫米面包”(每箱7包)。5月2日,当事人上海申港路方舱医院提供2400包"紫米面包"作为早餐(每顿早餐由牛奶、豆浆、鸡蛋、红豆紫薯包和紫米面包组成)。同日,方舱医院反映"紫米面包"发霉。经调查,有5包。“紫米面包"霉变。5月2日,当事人上海申港路方舱医院提供1200份中餐盒饭,超过200份额定数。松江区市场监督局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万元。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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