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藏室一般方便业主存放物品,但最近住在滨州新露新苑的王女士反映,她储藏室的公共下水道漏水,导致物品浸泡,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看着储藏室,王女士感到非常不安。几天前,记者来到新露新苑社区王女士的储藏室,门打开了,储藏室里的东西被搬了出来,门口也放了一些地砖。储藏室有两根水管,地上有水渍,还没有干。王女士说,5月28日,当她准备在储藏室取东西时,她发现储藏室里有水,许多纸箱都湿了。“刚进来的时候,储藏室里的味道很浓,地面湿了。"王女士说,储藏室里有两盒葡萄酒、地毯、地砖和其他物品。记者在王女士当天录制的视频中看到,葡萄酒的外包装已经湿透了,储藏室的地板也湿透了。王女士告诉记者,这两盒葡萄酒的价值超过4000元,葡萄酒礼品盒被浸泡了。储藏室里的地毯已经被扔掉了,地砖已经在外面晾干了,有些东西已经搬到了其他地方。王女士说,那天她向物业解释了情况,但物业没有回复,第二天早上打电话给物业,物业才来。但让王女士无奈的是,物业回复称这不是物业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物业不会承担。"储藏室漏水了。这是我的责任吗?"王女士还说,在储藏室门外,有一些污水,但具体看不出漏水在哪里。随后,记者联系了新路鑫源社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水道通过王女士的储藏室,应该是下水道堵塞,导致漏水。工作人员说,一楼是一个单独的管道经过王女士的储藏室,二楼以上是一个公共管道,目前物业已经联系了维修人员来检查,看看哪个下水道泄漏。工作人员说,由于物业合同中没有这种维护,公共管道由用户共享。当维修人员看到哪个下水道泄漏时,找到使用该管道的业主进行讨论,维修费用由业主分摊。工作人员说,由于下水道在王女士的储藏室,不在公共区域,物业不能经常检查。工作人员说,在物业帮助王女士搬出储藏室内的东西之前,当然没有人愿意帮助,可以帮助物业必须帮助,可以帮助物业泡沫,谁是谁的责任?山东律师胡俊鹏告诉记者(惠民)。《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协议和物业使用性质,妥善维护、维护、清洁、绿化、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业主的共同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水道堵塞的主体应当具体分析。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但是,个别业主非法使用下水道的,免除物业公司的责任,有过错的业主应当承担疏浚和维护的责任。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当共同设施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无法查明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时,共同设施的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日,王女士告诉记者,该物业已经修复了自己储藏室的下水道,但没有收到赔偿。如果有任何问题,请继续与新浪网络联系。特别声明:上述文章的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络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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